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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服务 | | |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本公司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补充医疗及其他商业保险
本公司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补充医疗、人身意外、综合医疗、子女医疗、家庭财产等商业保险。
★ 社保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转入
如您曾参加过社保四险,请将原单位社保四险转移材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交本公司继续办理社保四险。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四险缴费基数在当年度内(每年4月至次年3月)不得变更。因此,在转入本公司的当年年度内,您仍需按原缴费基数参保。
员工在外埠缴纳的社会保险,外埠户口员工在当地终止封存,北京户口员工由本公司协助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
如您未参加过社保四险。需按规定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您需将填妥并亲笔签名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身份证复印件,农业户口或外埠员工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外埠员工如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请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一并交至本公司,由本公司为您开立社保四险账户。
★ 基本医疗保险转入
如您曾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需将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转移之本公司后继续办理。根据北京市政府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当年年度内(每年4月至次年3月)不得变更。因此,在转入本公司的当年度内,您仍需按原缴费基数参加医疗保险。
如您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需按规定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您需将填妥并亲笔签名的《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情况表》(表三)及2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并交到本公司,由本公司为您开立基本医疗保险账户。
注: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时,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办理。
★ 住房公积金转入
在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前,请您先在本公司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开户后,本公司会向您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接到本公司给您的转移证明后,请您将证明包含的信息提供给原单位(如原单位公积金在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开户的需要提供此证明原件),由原单位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您在本公司的新账户内。只有在我公司参加住房公积金并取得个人账号和转移开户证明后,才能到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 商业医疗投保
如您在我公司参加商业医疗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体检报告:由区、县级以上的意愿或者指定的体检中心提供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关于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招商银行“一卡通”账号。
4、 子女投保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双胞胎及多胎子女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医疗保险手册和存折的发放与管理
1、 手册:参保人员在参加保险的次月领取手册,如个人信息需要变更,请将手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及十八位身份证复印件交回企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如手册遗失,由参保人出具情况说明及时性1张1寸彩色片予以补办。
2、 存折:新参保的人员在领取手册的次月领取医疗保险存折,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延用原有的医疗保险存折;如存折遗失,由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手册前往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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